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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大丰区政府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6-2017年度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,我单位被评为“2016-2017年度文明单位”。
近年来,大中街道人社中心在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区人社局的指导下,坚持民生为本、富民优先的工作主线,按照新要求,运用新思路,主动作为、扎实苦干,全年各方面的工作均取得可喜成绩。 中心党支部带领全体工作人员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、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以争创文明单位为目标,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、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和“主题党日”教育活动,使人社部门政治更加坚定,工作更加进取,作风更加务实,效能更加提升,物质、精神、政治文明建设齐头并进、协调发展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新进展。 文明创建工作只有起点,没有终点。我们将以荣获“文明单位”称号为契机,乘势而上,锐意进取,不断开创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,以办实事、重实效的实际行动为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。